北京市海淀区律师协会监事会由律师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全体监事组成。监事会负责对理事会及会长的工作实施监督,对律师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本会设监事长1名,副监事长2名。监事应从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较高的业务水平,具备较强议事协调能力,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原则上任期内在海淀区所辖律师事务所执业,在业内声誉良好,具有奉献精神,热心律师事业的律师代表中选举产生。海淀区律师协会第四届监事会共有监事15名。监事会会议一般每半年召开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