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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日,区律师协会律师业务培训委员会在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举办“海淀律师大讲堂”--《刑事辩护主要工作及风险提示--侦查、审查起诉、一审中风险提示和承担结果》专题讲座。本次讲座由北京市一法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北京市律师协会刑民交叉法律事务委员会副主任、北京市海淀区律师协会理事、行业党建工作委员会副主任陈笔魁律师主讲,区律协律师业务培训委员会副主任兼秘书长宋小鹏律师主持,律师业务培训委员会副秘书长徐艳等70余名律师参加此次活动。
本期大讲堂邀请的嘉宾陈笔魁律师从刑事案件委托前接洽咨询及风险提示、接受委托及风险提示、会见和通信及风险提示、查阅、摘抄复制案卷及风险提示、调查取证工作及风险提示、申请变更、解除强制措施及风险提示、侦查阶段辩护工作及风险提示、审查起诉阶段辩护及风险提示、公诉一审案件辩护及风险提示、执业纪律方面的提示共十方面进行讲授。
如:接受委托及风险提示
(一)受案的范围:
1、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托,担任辩护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近亲属、其他亲友或其所在单位代为委托的,须经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确认;
2、接受涉嫌犯罪的未成年人或精神病人的监护人、近亲属的委托,担任辩护人;
3、接受公诉案件的被害人、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的委托,接受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其法定代理人的委托,接受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其法定代理人的委托,担任诉讼代理人;
(二)办理委托手续 :
接受委托,应当由律师事务所办理以下手续:
1、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签署《委托协议》(委托人可以是付款人,可以和委托书上的签字人不是同一人);
2、委托人(应当是近亲属和嫌疑人指定的人)签署委托书;
3、律师事务所开具办案所需的相关诉讼文书。
上述手续,律师事务所应当留存原件或存根备查。
(三)风险提示:
1、一定要面签委托协议和委托书(提防刑事和解后部分亲属否认委托,投诉律师等);
2、委托书至少每一阶段签三份以上(承办机关一份、会见一份,一份存档备用,有的看守所会见一次收一份委托书,这样就要在第一次会见时让犯罪嫌疑人多签几份);
3、单位委托的,除负责人签字外,一定要盖单位章。(如公章被扣,附董事会决议等)
陈笔魁律师围绕刑事案件中各个阶段律师辩护主要工作及风险提示,为执业律师在刑事案件办理中应该注意到的细节点和关注点做了详细解析的讲解和解读。与会律师纷纷表示通过本次活动对律师在办理刑事辩护主要工作及风险的疑难点解决和提升获益匪浅。
活动结束后,区律师协会律师业务培训委员会副主任兼秘书长宋小鹏向陈笔魁律师颁发“海淀律师大讲堂”专家讲师聘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