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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向本律师协会投诉时,通常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表明投诉人身份的复印件,如: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护照复印件等。
2、投诉书原件的纸质版与电子版,纸质版可通过现场提交或EMS邮寄的方式提交,电子版需传入本会提供的电子邮箱;电子版与纸质版内容发生差异时,以纸质版为准。
3、能证明被投诉律师事务所或律师存在违规行为的证据材料,如:委托代理合同(协议)、转款凭证、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发票或收据、律师出具的收条、判决书或调解书、双方短信微信邮件往来记录的截屏打印材料等。
4、代理人代为投诉的,要提供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通过律师代理投诉的,还要提供律师事务所的介绍信和律师证复印件。
以上材料,除投诉书、授权委托书、律所的介绍信为原件外,其它材料只收复印或打印件。为表明材料为投诉人提供,投诉人应将所有提供给本协会的复印或打印材料加盖齐封章或每页签名。纸质材料,请使用A4纸张。所有提交给本会的材料,本会将归档,不再退还给投诉人,也不提供查询服务。
二、投诉人应将其联系信息告知本会投诉接待中心,包括:电话号码、邮寄地址、收件人、电子邮箱。
三、本律师协会投诉接待处的信息如下:
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东冉北街9号金园国际中心(海淀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一层西侧1008号;
联系电话:010-81135114 (工作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联 系 人:郭大哲、包立娟 传真:81135152
电子邮箱:hdjichuwei@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