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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北京市海淀区律师协会章程》,经第十一次会长会议表决通过,在本人自愿申请和工作需要基础上,现对第三届区律协部分专门委员会任职进行调整,现公示如下:
一、惩戒工作委员会:杨黎明律师不再担任主任,由现该专委会副主任地平线律所刘晨律师担任主任,伟石所马廷德律师担任副主任。其他保持不变。
二、公共关系工作委员会:于德华律师不再担任主任,由现该专委会副主任、首特所方富贵律师担任主任。砥德所曾静音律师担任副主任。其他保持不变。
三、业务培训委员会:现马廷德律师不再担任副主任,由现该专委会秘书长、高沃所宋小鹏律师担任副主任,亚欧雍文所徐艳律师担任副秘书长。其他保持不变。
四、老律师工作委员会:陈洪忠律师、高惊涛律师不再担任副主任,由信凯所沙云翠律师、浩东所丁国峻律师担任副主任。其他保持不变。
五、业务拓展工作委员会:徐卫平律师不再担任副主任,由炜衡所王可可律师担任副主任。其他保持不变。
六、法律职业共同体委员会:徐锐经律师不再担任主任,由原副主任吕志录律师担任主任。易准所徐艳丽律师担任副主任。其他保持不变。
海淀区律师协会
2019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