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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律师事务所:
为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全力推进政务改革各项部署,结合2021年《北京市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北京市律师执业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修订实施,以及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现就持续做好我区律师类许可备案业务“不见面审批”有关工作通知如下,力争不断优化服务水平,便利律师事务所办事途径,通过网上办、电话办、邮寄办、预约办、错峰办等多渠道、多形式,高效处理日常审批业务,减少办事群众外出与聚集,实现政务服务提质增效、群众办事“少跑腿、不跑腿、零跑腿”的服务目标。
一、“不见面审批”办理程序及注意事项
政务服务大厅作为人员流动性强、人员密集场所,为有效防控疫情,律师类许可备案业务暂缓现场办理及收取纸质申报材料,统一适用网上申报、电话预约、电子邮件预审、邮政快递递送的方式办理,力争做到全流程“不见面”,有效减少办事群众往来大厅次数、避免大厅人员聚集情况发生。
无法到现场的,电子邮件预审的材料请制作PDF文件或照片,发送至行政审批科电子邮箱:sfjlsjgk@mail.bjhd.gov.cn审核。
邮寄材料包括:申请材料及相应《工作流程单》、律师事务所适用“不见面审批”《承诺书》(见附件)。工作流程单应填写网上申报号、经办人姓名并注明联系电话,邮寄的所有书面材料需经本所负责人、行政主管等工作人员确认后方可邮寄,以节约时间与公共资源,杜绝申请人材料不全擅自邮寄等情况。
疫情防控期间,所有申请事项受理日期以收到快递后初审、核查无误之日为准,敬请理解。各类申请经市局审批完成后,将由我局统一邮寄至律师事务所登记备案的注册地址或申请人书面告知的地址。需领取证照的,仍以我局《领证公告》日期为准,公告后启动快递寄送事宜。
确需现场办理的事项,需经电子邮件预审无误及电话预约后,可前往区政务服务中心联想桥分中心办理,经预约后可进一步减少办事人员在大厅内的滞留时间,避免大厅内人员聚集。
二、工作部门及联系方式
海淀区司法局行政审批科审批窗口设在区政务服务中心联想桥分中心,工作时间不变,工作日正常值守接待电话、邮件、微信等各类咨询,窗口现场接待将根据预约办理情况开放。
疫情防控期间,律师类许可备案业务咨询及预约电话为:62101229、62101230、62101235。
材料邮寄及现场办理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皂君庙路五号院海淀区政务服务中心联想桥分中心B49、B50窗口。
三、工作要求
1.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春节假期结束后北京市疫情防控工作进入关键期,各律师事务所负责人要充分认识当前疫情防控形势,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职责、体现担当;全系统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带头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各律师事务所要切实落实防控责任,提升全社会共同防控的全局意识,充分发挥联防联控机制作用,坚决避免人员大范围大面积流动与聚集,从严、从实、从细贯彻落实好疫情联防联控工作,确保防控措施各项措施有效落实。
2.强化守法诚信意识。为全力防控疫情,避免人员聚集,各类业务采用“不见面”审批期间,律师事务所负责人、日常管理人员要确保申请事项真实,保证申请材料质量不降低,杜绝虚假材料及虚假承诺等情况发生。承诺不见面审批后,经查证需事后补送的材料,疫情结束后各律师事务所应妥善做好衔接工作,及时补报。无故拒绝补齐补正或发现申报材料弄虚作假,将依法予以撤销并按法定程序对相关律师事务所、律师从严处理。
3.加强律所日常管理。各律师事务所负责人要落实疫情防控期第一责任人职责,关心关爱工作人员,加强防疫工作宣传与合理引导,无紧急业务应合理安排工作人员,减少外出。凡办事人员近期曾到湖北地区,有发热、咳嗽或体温检测结果在37℃以上情况,以及返京后未完成居家观察的,杜绝外出并前往政务大厅等人员密集区域。
4.落实安全防护责任。疫情防控是当前时期重中之重,各律师事务所要规范本单位人员日常防护,依法接受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卫生机构有关传染病的调查、样本采集、检测、隔离治疗等预防控制措施。自2月3日起,进入大厅人员须全程佩戴口罩,区政务服务大厅将配置测温仪,进入大厅人员请按要求接受体温测量及配合完成其它安全防护检查。办事期间发现不配合人员,我局将协助大厅管理人员采取疫情防控期间紧急措施。
四、其他工作提示
考虑近期各律师事务所查看“律师管理系统”专网不便,请大家随时关注区律师协会“海淀律师”网站及微信公众号,相关工作通知会同步推送至上述网站,便于查看。
此外,海淀区各律师事务所行政主管、个人所负责人未加入“海淀律所行政主管工作群”的请尽快添加微信号“g843036995”入群(在群内请将昵称统一更改为“某某所-姓名”格式),便于近期工作。
附:“首都之窗”办事指南查询网址:http://banshi.beijing.gov.cn/pubtask/bmfw.html?locationCode=110000000000
附件:相关工作流程单及承诺书
北京市海淀区司法局
2020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