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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律师事务所:
根据《北京市司法局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2013年上半年<律师工作统计报表>审核工作的通知》(京司办发〔2013〕26号)的工作要求,2013年上半年律师事务所《律师工作统计报表(五张表)》填报上传工作已正式开始,请各律师事务所提前做好准备工作,按照市局要求于2013年6月17日至7月15日期间,完成报表的填报上传工作,过期系统将自动关闭。为切实做好此次业务统计工作,现就律师事务所填报《律师工作统计报表》(五张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填报内容
律师事务所需按照司法部报表填报系统的具体要求填报五张报表,分别是:
1.《执业律师统计表》;
2.《律师执业机构统计表》;
3.《辅助人员统计表》;
4.《律师业务统计表(一)》;
5.《律师业务统计表(二)》。
二、填报范围
海淀区内在2013年6月30日前经市司法局批准成立的律师事务所和外省(区、市)律师事务所北京分所。
成立时间较短的律师事务所无业务数据的,也必须按实际情况填报并上传五张表,否则将无法正常通过下年度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工作,请新成立的律师事务所注意。
三、填报时间
北京律师管理平台律师统计报表填报系统于6月17日至7月15日开通,请律师事务所务必在此期间内完成统计填报工作,过期系统将自动关闭。
四、填报说明
1、填报报表时请仔细阅读标下说明。
2、《执业律师统计表》需填报律所专、兼职律师数量、文化程度及具有相当外语水平、参政议政人数(请与政工部门核实参政议政人员数量)、奖惩情况、培训情况。
3、《律师执业机构统计表》需填报律所的组织形式、规模、党建情况(请与政工部门核实3名以上党员所及党支部数量)、奖惩情况,本表的计量单位是“个”,因此除第15栏“本省外地市分所”外,其他栏中如果有数据的,都应填1。
4、《辅助人员统计表》填报律所除了执业律师以外的所有人员的数量(含实习律师及其他人员)、文化程度及具有相当外语水平的人数。
5、《律师业务统计表(一)》和《律师业务统计表(二)》数量栏填报律所2013年上半年承办的各类案件的数量、参加公益事业和社会活动情况;收费栏填报律所2013年6月末的实际收入。
6.请各律师事务所高度重视年底此次业务数据统计填报工作,确保填报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
海淀律管科咨询电话:88489019
律管平台填报系统咨询电话:58575527
北京市海淀区司法局
二○一三年六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