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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届海淀区律师代表大会代表选举流程
一、每家律师事务所只能推荐1名候选人。推荐函应使用第二届海淀区律师协会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自荐表。
二、填表要求
1、《第二届海淀区律师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自荐表》必须用A4纸正反两面打印后再填写,填写后再打印的无效;
2、表格必须手工填写,需盖章处并盖有推荐律师事务所公章,无公章及推荐意见的无效;
3、填写表格必须用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填写本人相关信息要真实准确,字迹工整,不准涂改;
4、必须在表格相应位置粘贴本人近期二寸蓝底版免冠彩色照片;
5、本表需电子版及纸质版同时提交;
三、自荐表经所属司法所进行初步审核后于2014年5月10日前提交到海淀区律师协会第二届代表大会筹备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联系人李超;联系电话:59555074)
四、经筹委会资格审查后于2014年5月23日前将审核结果反馈给司法所,并于2014年5月30日起张榜公示候选人名单、候选人简历、候选时间和选举地点。
五、公示后于2014年5月30日至2014年6月6日将各个选区投票时间、地点报筹委会。
六、选举结果于2014年6月10日前报筹委会。
七、筹委会在收到各选举小组选举结果后7日内进行审核,并进行公示,公示期满筹委会向当选代表发确认函,并进行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