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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报项目
优秀律师事务所、优秀律师。
二、申报时间
2015年1月21日(周三)17:00前
三、申报条件
(一)优秀律师事务所
1.政治立场坚定,认真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服从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的监督、指导;
2.积极参加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取得成绩突出的;
3.热心社会公益,积极参加各类公益法律服务活动,在服务发展、服务民生、服务社会中表现突出的;
3.内部管理制度健全,业务管理、人事管理、财务管理规范的;
4. 律师队伍知识结构优化,具有较强的业务研究能力;业务稳定发展,业绩突出的;
5.在业内和社会拥有良好形象,近3年来(2012年1月1日以来)未被行业处分或行政处罚的。
(二)优秀律师
1.拥护党的领导,拥护宪法,拥护社会主义制度。
2.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自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贡献。
3.遵守宪法和法律,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
4.坚持依法执业,积极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
5.具有坚实的法律专业理论知识,系统的律师业务知识和丰富的律师实务经验,在所属主业领域发表专业文章产生重大影响或有突出的事迹;
6.热心社会公益,积极参加各类公益法律服务活动,在服务发展、服务民生、服务社会中表现突出的;
7.具有5年以上(含5年)执业经历,表现特别突出者可适当放宽执业年限。
8.年度律师执业考核及律师事务所执业考核均合格。
四、申报程序
(一)街镇司法所推荐申报
优秀律师事务所、优秀律师原则上由各街镇司法所根据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在本辖区内开展法制宣传、司法大讲堂、法律服务“村居行”等公益法律服务工作和法律服务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情况向区司法局进行推荐申报。
(二)其他推荐申报方式
在其他重点地区、重大活动中提供公益法律服务取得突出成绩和做出突出贡献的律师事务所和律师,采用以下方式进行推荐申报:
1.申报评选优秀律师事务所的,由律师事务所进行自荐,经区律师协会审核后,向区司法局进行申报;
2.申报评选优秀律师的,由其执业的律师事务所先行推荐,经区律师协会审核后向区司法局进行申报。
联系人:翁鹤 王寅
联系电话:59555073
海淀区律师协会
2015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