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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海淀区律师协会关于开展“女律师三八奖章”评选工作方案
2015-02-27 来源: 原创

海淀区女律师:

为展示海淀区女律师风采,提升海淀区女律师整体精神面貌,海淀律协拟在全区范围内进行“女律师三八奖章”评选活动,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评选名额

原则上不超过10名(含)。

二、评选范围

海淀区全体执业女律师

三、评选原则

    1.评选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统一标准,严格程序,接受监督;

    2.评选工作应在海淀区律师协会党委、会长会的领导下开展;

    3.海淀区律师协会党委、会长会成员不参加本次评选;

    4.参评律师在评选过程中如有材料虚假、采取不正当手段的,一经核实,立即取消参评资格。

四、组织部门

本次评选由海淀区律师协会女律师工作委员会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五、参选条件

1.凡在北京市执业五年以上(含),且现在海淀区属律师事务所执业的女律师均可参加本次评选;

2.从未受到过行政处罚或行业处分。被投诉尚未结案的,不得参评;

3.在律师业务领域或公益事业方面,业绩突出或做出重大贡献的。

六、申报材料

1.申报表,需加盖律师事务所公章(附件1);

2.执业证、毕业证、学位证扫描件;

3.获得荣誉证书、奖状的复印件,奖杯、奖牌的照片或照片扫描件;

4.独立办理或主办的优秀业务案例目录,需加盖律师事务所公章(附件2);

5.出版专著或发表专业文章、论文等材料,可提供扫描件。

请于2015年3月5日前将上述材料交至海淀区律师协会秘书处,扫描件等电子版材料可发电子邮件。

七、评选方式

(一)评选委员会

本次评选成立评选委员会。评选委员会由市、区司法行政机关领导,市、区律师协会领导,受邀的女性团体代表、专家、学者及有关媒体组成。评选委员会负责监督指导评选工作的开展。

(二)现场评选时间及地点

拟定2015年3月8日下午14时,在海淀区妇女儿童活动中心现场进行评选。

(三)评选程序

1.候选律师自荐演讲。每人限时5分钟,主要包括自己的简历、在行业内的成就以及从业的感受;

2.即席问答。由评选委员会成员提出问题,参选人员简要回答,每人每问限时2分钟。评选委员会现场进行评分。

评分标准:按演讲内容、语言表达、形象风度、综合印象四部分进行评分,满分为100分。参考分值为:(1)演讲内容:40分。要求演讲内容紧扣主题,主题鲜明、深刻,格调积极向上,语言自然流畅,富有真情实感。(2)语言表达:30分。要求脱稿演讲,声音洪亮,口齿清晰,普通话标准,语速适当,表达流畅,激情昂扬。动作恰当。(3)形象风度:20分。要求衣着整洁,仪态端庄大方,举止自然、得体,体现朝气蓬勃的精神风貌;上下场致意,答谢。(4)综合印象:10分,由评选委员会根据演讲选手的临场表现作出综合印象评分。参选人员最终得分为评选委员会现场评分的平均分。

3.投票选举。本次活动仅限于海淀区执业女律师参加(不含实习律师),参加活动人员应携带律师执业证原件,现场工作人员将在核对执业证后发出选票。

投票以实到律师人数为准,每人仅限投票1张,每张选票可选10名律师,超过10名的选票无效。投票采用不记名投票方式。

4.现场计票。工作人员现场进行计票并公布选票情况。

5.评选结果。评选工作通过评选委员会现场评分和现场投票选举的综合成绩产生评选结果。

6.评选监督。海淀区律师协会监事长王志强及海淀律协宣传委卢颖中律师负责监督本次活动,见证选举的有效性。

7.奖章发放。根据评选结果当场颁发“海淀女律师三八奖章”。

附件:1.申报表

2.优秀案例目录

 

联系人:翁鹤,秘书处

联系电话:010-59555073

电子邮箱:lawyershd@126.com

联系人:侯海燕,区律协女工委

联系电话:13601232737

电子邮箱:aoyouhaishang@126.com

 

 

                                              北京市海淀区律师协会

                                                2015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