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市海外学人工作联席会办公室《关于开展第十二批海外高层次人才申报工作的通知》安排,按照海淀区委组织部要求,现就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区委政法委负责“人文社科类”人才申报工作,主要面向知识产权法、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国际法、国际经济法、国际关系、外交学、心理学等专业的急需紧缺人才。
(二)申报条件:申报人需符合全职工作类、青年项目、短期项目、外专长期项目、外专短期项目的相应申报条件。(参见附件《关于开展第十二批海外高层次人才申报工作的通知》)
(三)申报方式:申报实行网上填报申报表,请各单位组织申报人登录北京海外学人网(www.8610hr.cn),通过“海外高层次人才申报”系统网上填写申报表。
填报生成申报表后,连同附件材料,制作纸质申报材料一份和光盘一张,报送区委政法委政治部。具体要求如下:
1.申报表严格按照填表说明要求填写,确保内容完整、真实、准确。
2.纸质材料包括:
(1)申报表:网上申报完成后下载打印。
(2)附件:材料按附件目录参考格式准备齐全,制作目录,标注页码,顺序装订。附件材料中提供的证书、论著(论文)、专利、证明等外文书证资料的名称须用中文进行标注。仅提交申报人作为通讯作者或第一作者的论文,论著、专利等代表性成果证明需选择重要的,原则上不超过5份。
申报表和附件材料需采用无线胶装方式合并装订。
3.光盘中电子版材料包括:申报表、附件(附件材料的电子文本应制成一个WORD或PDF文档,页码顺序与纸质材料一致)、汇总表(网上申报完成后下载),内容要求与纸质材料保持一致。光盘上标注申报人姓名。
申报表样表、附件目录参考格式由北京海外学人网(www.8610hr.cn)“海外高层次人才申报”系统下载。
(四)申报时间及要求:纸质申报材料、光盘及书面说明,请于2016年5月4日前报送区委政法委政治部(区政府第一办公区721室)。
联系人:王晗 824680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