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司法局机关党委、区民政局党总支、区律师协会党委:
按照北京市委组织部《关于开展全市基层党组织书记集中轮训工作的通知》(京组通〔2015〕8号)中“基层党组织书记要进行集中轮训并形成长效机制”的要求,结合我区基层党建工作实际,定于5月16-17日(周一至周二)在人民大学逸夫楼第一报告厅,举办“2016年海淀区基层党组织书记素质提升工程——基层党组织书记轮训班第四期(政法系统党组织书记轮训班)”,具体事宜如下:
1.参训人员范围为:区司法局机关党委所属党支部书记、区民政局党总支所属党支部书记、区律师协会党委所属党支部书记。
2.此次轮训为全脱产培训,原则上不允许请假。每期轮训共两天,不住宿,轮训期间将于上午、下午分别签到,请严格遵守考勤制度,提前安排好有关工作。
3.请系统有关单位统一填报《报名表》(附件1),于5月11日(周三)上午11:00前反馈至区委政法委政治部组邮箱。
4.请将培训事宜务必通知到参训书记本人,于5月16日(周一)上午8:40之前,准时到人民大学逸夫楼第一报告厅报到(具体课程安排详见附件2)。
请各党支部于5月10日17:00之前将参会人员+电话+单位 发送至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