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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4月21日,北京市各区县权保委工作会议在协会办公楼三楼第三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市律协权保委副主任赵天庆主持。市律协副会长张小炜;市律协权保委主任皮剑龙;市律协权保委副主任王志强、蒋京川;市律协权保委委员黄晋、王杰以及东城区律协、西城区律协、朝阳区律协、海淀区律协、石景山区律协、昌平区律协、丰台区律协、通州区律协的权保委主任、秘书处秘书长等出席会议。
一、赵天庆副主任对各区县律协权保委的成立及权保委的工作做了介绍,并通过此次会议就市律协权保委和各区县权保委的工作沟通和对接进行安排。
二、张小炜副会长针对权保委工作提出了要求和指示,张小炜副会长指出,第一,各区县律协要和市律协配合好,高效快捷的把权保工作做好,达到让会员满意的目的。第二,各权保委委员也要清楚的认识到自己的能力范围和权力大小,有些案子不能自作主张,作为自律组织,我们要依托司法行政机关才能更好、更高效的服务会员。
三、市律协权保委主任皮剑龙指出权保委的工作还是存在相当大的难度的,律师权益保障工作原则上分为个案维权和制度维权两方面,不管个案维权还是制度维权都应当及时的和司法行政部门沟通。另外,在应对媒体方面要做的统一行动和统一对外发言,不能擅自处理。
四、市律协权保委副主任王志强指出,权保是律协非常重要的工作,关系到行业发展大计和全体会员的切身利益,我们致力于改善律师执业环境,因此我们各区县权保委还是有很多工作可以做的。
五、市律协权保委副主任赵天庆指出,此次会议主要是和各区县律协权保委进行沟通和协调,第二也是为了强调权保工作的重要性,为今后的各区县权保工作的开展打一个基础,第三也是重申一下第八届律协权保工作范围,及净化律师队伍的工作方案。
六、会议最后各区县律协权保委代表进行提问和讨论
(一)东城区律协提出。市律协以及各区县律协权保委相互之间的关系需明确,以便更好的开展工作。
(二)西城区律协提出,希望通过此次会议更好的和各区县律协进行沟通和互动,增进了解和配合,以便更好的服务会员。
(三)朝阳律协提出,各区县律协权保委和市律协权保委之间的这种沟通和交流会是不是能经常开一开,好的经验和资源是否能相互共享,这样更有利于权保工作的开展。
(四)海淀律协提出要制作有关律师维权的小册子,普及律师维权相关知识,同时和各区县律协权保委做好互动工作以及和本区的公、检、法各行政机关维护好关系。
(五)丰台律协提出,他们已经和本区的公、检、法机关做了一下互动和研讨,并取得了积极和可喜的成效。
(六)石景山律协提出,在某一段时间内利用媒体、网络等资源,集中对某一个行政机关进行突击,主要是为了和其搞好关系,在给行政机关带来业绩的同时也中更多的为律师争取了权益。
(七)昌平区律协提出,由于昌平律师相对较少,因此还是更多的要想各兄弟区县学习,同时昌平律协表明他们已经将设立在法院周边的律所办事处等违规行为清理干净。
(八)通州律协提出,此次参会主要是学习经验,希望能够多和兄弟区县律协进行沟通,并请发展比较早、比较好的区县律协多多提意见和建议。
四、会议最后做了如下几项决议
(一)各区县律协权保委对自己的定位不要太过区分是哪个区县的,大家都是权保委委员,都是为了维护律师权益而努力的。在出现的具体个案维权中,市律协权保委和各区县律协权保委之间要进行沟通和讨论,确定谁出面处理比较合适就有谁受理,对于出了市区域的维权工作还是由市律协权保委出面比较好。
(二)权保工作还是侧重于自律,把权保工作提前做,抓好自律可以有效减少个案维权的出现。
(三)关系到行业利益的各区县律协权保委可以大张旗鼓的去做,但是关系到个案维权的,应当谨慎处理,因为有些会员不自律,出现问题后利用协会的资源去解决个人问题,这和协会行业维权是有冲突的。
(四)各权保委委员要认识到我们的能力范围,做好吃苦和遭受冷落的心理准备。
(五)各区县律协权保委已经做了的工作,及时的形成书面的材料向市律协权保委汇报。
(六)各区县律协参会人员留下固定联系方式,做一个常用联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