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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5月23日至24日,海淀区第二届律师协会召开第二十三次会长会。
会议通过以下几项决议:
一、审议通过成立海淀区第二届律师协会思想道德委员会,由副会长毕文胜负责;
二、审议通过《北京市海淀区律师协会秘书处工作规则》、《北京市海淀区律师协会财务管理办法》
三、审议通过调解中心成立的相关事宜
四、审议通过在第二、三季度开展2次海淀区律师党建工作活动;
五、审议通过组织开展专项业务培训营活动;
六、审议通过第二季度末海淀律协会长会到河北省雄安新区参观、考察;
七、审议通过秘书处聘用固定人员相关事宜;
八、审议通过海淀区律师协会官方网站一年相关。
出席:张小炜、王冬梅、董刚、毕文胜、赵天庆、沈腾、丁琛。
列席:王志强、李松林。
缺席:米良渝、张丽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