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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0月12日下午,北京市百瑞律师事务所在京举办了题为“电商平台监管责任与商家权益保护”的法律研讨会,相关领域法律专家、学者、律师、电商行业从业者、商家代表及主流媒体代表参加研讨,与会嘉宾共三十余位。研讨会,由百瑞所合伙人刘志军、乔春工作团队组织落实。
本次研讨会从多视角切入重点探讨了电商平台监督管理权利与商家自主经营权之间的权利碰撞诸多问题及其解决思路,希望研讨内容对电商行业的健康发展有所裨益。
与会嘉宾普遍认为,电商平台与入驻商家之间无疑是民事合同关系,应遵循的“平等、自愿、公平、诚信”原则以及双方签订的合同条款内容综合界定电商平台监督管理权利与商家自主经营权之间的权利碰撞诸多问题。双方所签订的合同是否属于格式合同、某些合同条款是否属于“霸王条款”,需要结合具体情形具体分析,不宜一概而论。对于商家代表强烈反映的电商平台“强制促销”、“强锁后台”等现象,嘉宾普遍认为,如双方签订的合同对此未做明确约定,入驻商家没有无条件参加电商平台促销安排的法律义务,而电商平台“强制促销”、“强锁后台”的单方行为,导致入驻商家无法根据自身经营状况行使自主经营权,电商平台涉嫌合同违约。
商家代表“红品爱家”的负责人,在研讨会上介绍了“京东”与“红品爱家”之间的名誉权侵权纠纷诉讼情况。
与会嘉宾同时呼吁,为了促进电商行业的健康、规范、持续发展,需要不断健全相关立法,充分发挥相关协会作用,更多关注入驻商家合理权益,实现电商平台和入驻商家的和谐共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