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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关于开展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工作的意见》(司发通〔2017〕84号),最高人民法院 、司法部 《关于开展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的办法》,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北京市司法局《关于开展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充分发挥律师团队在以审判为中心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改革中的重要作用,发挥刑事法律援助专家团在重大、疑难和复杂案件中的解析、研判和指引作用,在原有刑事法律援助律师团队的基础上,现就进一步建立健全刑事法律援助律师团和专家团提出如下意见:
一、刑事法律援助律师团律师工作职责
海淀区刑事法律援助律师团,接受区法律援助中心指派,依法规范诚信履行工作职责,为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及其近亲属提供法律咨询、法律帮助和法律援助,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其主要职责是:
1.解答法律咨询;
2.引导和帮助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及其近亲属申请法律援助,转交申请材料;
3.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一审案件、二审案件、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审理的案件,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为被告人提供辩护;
4.为适用简易程序、速裁程序审理的案件,被告人没有辩护人的,提供法律帮助。
二、刑事法律援助律师团律师准入条件
律师自愿参加海淀区刑事法律援助律师团,个人得承诺积极履行刑事法律援助律师团工作职责,主动参加值班,优先办理刑事法律援助案件,经所在律师事务所同意后,报区司法局审核加入,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政治思想素质高、责任心强;
2.热爱刑事法律援助工作;
3.具有5年以上执业经验;
4.具有 3年以上承办刑事案件工作经验;
5.自愿参与且有时间承担律师值班、办理案件等工作任务的;
6.所在律师事务所支持的。
三、刑事法律援助律师团律师退出标准
承办刑事案件责任重大,法律援助律师具有下列行为的,立即暂停合作,进入延展考察期,经过六个月延展考察后符合准入条件的再次启用,不符合条件的退出刑事法律援助律师团队:
1.擅自更换律师的;
2.不会见被告人、犯罪嫌疑人或者不按时会见被告人、犯罪嫌疑人的;
3.不参加庭审或者不配合庭审的;
4.受援人投诉经查证属实的;
5.不履行值班职责或者迟到早退的;
6.明知有利益冲突仍接受指派的;
7.其他违法、违规和违纪情形的。
四、刑事法律援助律师专家团律师职责
海淀区刑事法律援助专家团,重点参与重大疑难复杂刑事法律援助案件分析研判、指引和承办,主要职责是:
1.参与重大疑难复杂刑事法律援助案件的分析研讨;
2.接受区法律援助中心指派,承办重大、疑难、复杂刑事法律援助案件;
3.参与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同行评估;
4.参与刑事法律援助律师团培训和业务交流;
5.参与刑事法律援助优秀案例评选;
6.承办区法律援助中心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刑事法律援助专家团准入条件
律师自愿参加海淀区刑事法律援助专家团,个人得承诺认真履行刑事法律援助专家团工作职责,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政治思想素质高、责任心强,中共党员优先;
2.热爱刑事法律援助工作;
3.具有10年以上执业经验;
4.具有5年以上承办刑事案件工作经验;
5.承办过的刑事案件已取得良好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曾荣获区级以上优秀律师称号者优先;
6.在各级律师协会担任专业委员会委员职务者优先。
六、刑事法律援助专家团律师退出标准
刑事法律援助专家团律师是刑事法律援助工作的智囊团,要起到指引作用和表率作用,因以下个人原因应当退出专家团:
1.本人申请不再担任专家团成员的;
2.违反法律法规、法律援助工作制度等各项工作规定的。
七、报名时间和要求
1.在海淀区各律师事务所执业并符合上述准入条件的律师,均可自愿报名参加刑事法律援助律师团和专家团。律师团和专家团可单独报名,也可同时报名。
2.请报名律师认真填写表格、粘贴照片,经所在律师事务所同意并盖公章后,交至海淀区法律援助中心。(地址:海淀区海剑大厦13层。)
3.报名截止日期为2017年12月29日。
联系人:李旸
联系电话:82655120 82636531
附件:1.海淀区刑事法律援助律师团报名表
2.海淀区刑事法律援助专家团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