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律师事务所:
近日,司法部办公厅印发了《关于遴选全国百家涉外法律服务示范机构的通知》(司办通[2017]142号),请律师事务所进行自主申报,填写《涉外法律服务示范机构申请表》,并于2018年1月22日中午11点半之前报送海淀区律师协会并同时提交电子版,详情请参见附件。联系人:李超 13511051828,苏杨 59555224/18601308224,协会邮箱:hdlsxh@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