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律师事务所:
根据司法部和北京市司法局的工作要求,扎实做好建立涉外律师人才库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
各律师事务所要做好宣传动员,认真对照标准,做好涉外律师人才库报名工作,严格审核把关,确保推荐的人选符合入库条件。
二、律所申报
各律师事务所严格对照入库条件做好本所符合条件律师的申报工作,并于5月20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加盖律所公章)送区司法局律师行业综合指导科。地址:海淀区万柳东路海剑大厦13层。电子版发至邮箱:hdlszdk@163.com。
三、工作要求
各律师事务所要认真组织律师学习司法部和市司法局文件,准确掌握精神实质、入库条件、申报材料和报送程序,严格按照填表要求、格式填报,律所收齐材料后(统一以律所名称建立一个文件夹)统一上报区司法局律师综合指导科。因通知不到位、缺少材料或格式不符合要求,致使耽误申报的,责任由律所律师本人承担。
联系人:范晨 13501101781, 周凯强 59555071、18710031097
相关文件及表格参见附件。
附件一司法部办公厅关于建立涉外律师人才库的通知
附件二北京市司法局关于做好涉外律师人才库建设工作的通知
附件三涉外律师人才申请表
海淀区司法局
2018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