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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海淀区司法局
海司发〔2018〕18号
北京市海淀区司法局
关于印发《海淀区律师协会第三届代表大会
代表选举暨换届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街镇司法所、各律师事务所:
按照市司法局要求,经区司法局党组同意,现将《海淀区律师协会第三届代表大会代表选举暨换届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海淀区律师协会第三届代表大会代表选举暨换届
工作方案》
北京市海淀区司法局
2018年5月4日
附件:
海淀区律师协会第三届代表大会代表选举
暨换届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海淀区律师协会第三届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及律师协会换届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机构
成立海淀区律师协会第三届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及律师协会换届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全面领导海淀区律师协会第三届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及律师协会换届工作。
组 长:周玉鑫 区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罗 飞 区司法局副局长
成 员:
张小炜 第二届区律师协会会长
王志强 第二届区律师协会监事长
毕文胜 第二届区律师协会副会长
张丽霞 第二届区律师协会副会长
丁 琛 第二届区律师协会副会长
康 健 北京市方元律师事务所律师
李海彦 北京市言大律师事务所律师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海淀区律师协会第三届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及律师协会换届工作。
主 任:罗 飞 区司法局副局长
副主任:师 锋 区司法局律指科科长
徐 江 区司法局律指科主任科员
成 员:
丁 杨:区司法局律指科副科长
刘 钊:区司法局律指科科员
周正阳:区司法局律指科科员
李 超:区律师协会秘书处负责人
苏 杨:区律师协会秘书处工作人员
周凯强:区律师协会秘书处工作人员
郭大哲:区律师协会秘书处工作人员
袁小雅:区律师协会秘书处工作人员
李新磊:区律师协会秘书处工作人员
刘 霞:区律师协会秘书处工作人员
二、工作安排
(一)准备工作(2018年5月5日至6月15日)
1、5月20日前,完成海淀区律师协会第二届代表大会会长、监事长、副会长利益冲突登记备案工作。
2、6月15日前,成立海淀区律师协会第三届律师代表大会筹备委员会(以下简称“筹委会”),确定选举代表名额。
(二)代表选举(2018年6月16日至8月25日)
依据《北京市海淀区律师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办法》开展工作。
1、划分选举小组(2018年6月16日至7月2日)
“筹委会”划分选举小组、确定代表选举名额并予以公示。选举小组的划分根据律师事务所人数、地理位置等条件确定,按照45:1的比例以选举1-10名代表的律师基数为单位,结合海淀区中、小规模律师事务所较多的实际情况,划分若干联合选举小组。各选举小组选举组织工作,由相关司法所负责。
2、产生候选人(2018年7月3日至7月22日)
各选举小组代表候选人的产生要充分酝酿,发扬民主,广泛征求本选举小组律师的意见。代表候选人的提出应由本人自荐,并经所在律师事务所或组织推荐。推荐函应使用“筹委会”制作的统一格式。候选人推荐表于7月22日前报“筹委会”。
正式候选人由“筹委会”审核确定,必要时可组织预选。
3、公布候选人(2018年7月23日至8月6日)
“筹委会”正式公布候选人名单、候选人简历、选举时间和选举地点。
4、投票选举(2018年8月7日至8月10日)
“筹委会”、街镇司法所组织各选举小组投票选举。选举日期为2018年8月7日至2018年8月10日。
选举采取召开选举会议、设置流动票箱和以律师事务所为单位组织集中投票等方式进行,投票结果当日书面上报“筹委会”。
5、当选代表公示、确认(2018年8月11日至8月25日)。
“筹委会”应在收到各选举小组选举结果后7日内依据代表条件进行审核,并在北京律师管理平台和海淀区律师协会网站公布,公示期不少于5日。
公示期满后7日内,“筹委会”向当选的代表发确认函,并在北京市律师管理平台和海淀区律师协会网站公布。
(三)代表大会筹备(2018年8月26日至9月6日)
9月1日前完成代表大会职位自荐、利益冲突登记备案。
9月6日前完成《理事会报告》、《监事会报告》、《财务报告》、《北京市海淀区律师协会章程(修改草案)》、《北京市海淀区律师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办法(修改草案)》、《北京市海淀区律师协会第三届代表大会理事选举办法(草案)》、《北京市海淀区律师协会第三届代表大会监事选举办法(草案)》、《北京市海淀区律师协会第三届代表大会会长、副会长选举办法(草案)》、《北京市海淀区律师协会第三届代表大会监事长选举办法(草案)》;确定大会时间、议程。
(四)代表大会(2018年9月7日至9月8日)
1、预备会议。
通过《北京市海淀区律师协会第三届代表大会筹备工作情况报告》、《代表资格审查报告》、《北京市海淀区律师协会第三届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主席团建议名单》、《提案征集办法》、《提案委员会建议名单》。
2、主席团第一次会议。
通过大会议程、理事和监事候选人名单、监票人建议名单。
3、分组讨论各报告与草案。
4、开幕式。
5、大会第一次全体会议。
作《理事会报告》、《监事会报告》、《财务报告》;通过《北京市海淀区律师协会章程(修改草案)》、《北京市海淀区律师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办法(修改草案)》、《北京市海淀区律师协会第三届代表大会理事选举办法(草案)》、《北京市海淀区律师协会第三届代表大会监事选举办法(草案)》、《北京市海淀区律师协会第三届代表大会会长、副会长选举办法(草案)》、《北京市海淀区律师协会第三届代表大会监事长选举办法(草案)》;通过监票人名单;选举理事、监事。
6、主席团第二次会议。
通过会长、监事长、副会长候选人名单。
7、大会第二次全体会议。
作提案收集情况报告;选举会长、副会长。
8、闭幕式。
9、第一次会长会议。
确定会长、副会长工作分工;任命秘书长、副秘书长。
10、第一次监事会。
选举监事长。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换届工作要在市司法局和区委区政府领导下,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充分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牢牢把握正确工作方向,准确掌握动态,及时收集汇总和分析研判相关信息,确保工作平稳有序进行。
(二)强化监督检查。严肃组织纪律、严格工作纪律,确保换届风清气正。通过巡查巡视、个别谈话、召开相关会议等方式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确保责任到位、工作到位。
(三)做好信息宣传。各街镇、各律师事务所既要按照工作部署要求不折不扣抓好落实,又要立足实际,不断总结经验,及时上报工作信息,加强宣传,为换届工作营造良好氛围。
北京市海淀区司法局
2018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