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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律师:
根据《北京市海淀区律师协会章程》《北京市海淀区律师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办法》《海淀区律师协会第三届代表大会代表选举暨换届工作方案》规定,结合实际,海淀区律师协会第三届代表大会筹委会(以下简称“筹委会”)确定了区律协第三届代表大会代表选区划分、名额分配以及代表自荐、推荐的相关资格条件。下一阶段工作公告如下:
一、代表自荐、推荐(2018年7月3日至7月22日)。
1、到海淀区律师协会官网(http://www.hdlsxh.com)“通知通告”栏目下载《海淀区律师协会第三届代表大会代表信息采集表》和《海淀区律师协会第三届代表大会职位自荐、推荐表》。填写完毕后,由律师本人将两个表格电子版发至区律师协会邮箱:hdlsxh@126.com。纸质版上交各街镇选区的司法所,各司法所整理汇总后上报区律师协会。各律所独立选区的表格由各律所统一上报至区律师协会。
2、 筹委会将对照代表的基本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核确认,遴选出代表候选人。
3、筹委会在海淀区律师协会官网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介上正式公布候选人名单、候选人简历。
二、投票选举(2018年8月7日至8月10日)
各个选区开展投票。投票设置投票箱,组织集中投票。独立律所选区投票地点设在本律所内;独立街镇选区的投票地点就设在所在街镇司法所内;联合街镇选区(第28选区和第29选区),第28选区的投票地点设在四季青镇司法所内,第29选区的投票地点设在万寿路街道司法所内。
三、当选代表公示、确认(2018年8月11日至8月25日)。
筹委会在收到各选区的选举结果后7日内依据代表条件进行审核,并在海淀区律师协会网站公布,公示期不少于5日。公示期满后7日内,筹委会向当选的代表发确认函,并在海淀区律师协会网站公布。
联系电话:59555071 联系人:师锋
海淀区律师协会第三届代表大会筹委会
2018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