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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律师事务所:
2019年度招募“1+1”中国法律援助和“百名律师西藏行”专项公益活动志愿律师已经启动。根据司法部、全国律协、中国法援基金会、北京市司法局的要求,我区将招募6名律师志愿者,赴山西、内蒙古、广西、湖南、海南、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等指定项目实施地参加为期一年的法律援助志愿活动;才外,我市共招募6名律师参加为期一年、2家律师事务所(每家律所每次派遣1名律师,服务期限为半年,每半年轮换一次)到西藏的“百名律师西藏行”专项公益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相关待遇
(一)“1+1”行动志愿律师待遇
1、律师志愿者各项政策待遇均按《关于做好2019年度“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组织实施工作的通知》(中法援基联发〔2019〕2号)执行。
2、服务于新疆、青海、甘肃的律师志愿者,生活补贴每人每月3800元;在其他省市服务的律师志愿者生活费用补贴每人每月3300元。
3、服务于新疆、青海、甘肃的律师志愿者,增加援疆及高原费用补贴,新疆、青海、甘肃每人每年1.5万元。
4、律师志愿者在志愿服务期间,免交服务期内的律师协会会费。连续志愿服务2年以上(含2年)的律师志愿者,志愿服务时间每增加1年,服务结束后,则增加1年免交律师协会会费的政策待遇。
5、除上述相关待遇之外,市律师协会对在青海、新疆、甘肃服务的律师每人每年补助8万元;对在其他省份服务的律师每人每年补助6万元。
(二)“百名律师西藏行”专项公益活动
1、律师志愿者各项政策待遇均按司法部有关文件执行。
2、每人每月原则上补贴4800元;
3、高原费用补贴一般为每人每年3万元;
4、律师志愿者在志愿服务期间,免交律师协会会费;
5、除上述相关待遇之外,市律师协会对在西藏服务的律师每人每年补助8万元
二、工作程序
(一)审核报名和上报材料(4月12日—4月20日)。律师志愿者向所在区司法局律师管理部门报名,填写报名表(见附件2、附件3,正反面打印,粘贴近期2寸免冠照片),与《律师执业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各2份)、参加社会保障缴费凭证和享受医疗保障凭证复印件(各1份)一同报区司法局。区司法局律师管理部门会同区律师协会对报名信息的真实性等情况进行严格审核并出具审核意见,加盖公章后于4月29日前上报市局。市局律师管理部门会同市律师协会审核后于5月6日前统一报司法部项目管理办公室审核确认律师志愿者。
(二)体检和签订协议(5月20日—5月31日)。经司法部项目管理办公室审核确认的律师志愿者,由市律师协会统一组织体检。市律师协会根据项目管理办公室委托,与体检合格的律师志愿者签订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向律师志愿者发送《确认通知书》。
(三)集中培训和派遣上岗。项目管理办公室根据安排通知律师志愿者参加培训。律师志愿者携《确认通知书》、《律师执业证》和本人身份证,参加统一培训(培训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工作要求
(一)宣传和动员
各律所要充分宣传好“1+1”行动、“百名律师西藏行”专项公益活动和法律援助志愿精神,及时发布志愿者招募信息,动员广大律师积极参与,配合广大律师申报相关信息。
(二)志愿者招募条件
1、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讲政治,重自律,热心公益,有奉献精神;
2、取得律师执业证书,并执业三年以上,有独立处理法律事务的经验和能力;
3、工作敬业,责任心强,善于沟通,理性对待冲突和纠纷;
4、无酗酒、嗜赌等不良习惯,无行政处罚或行业处分等不良记录;
5、身体健康,服务“1+1”行动的志愿律师年龄在25-55岁之间(有特殊经历者可酌情放宽),服务西藏的年龄在25—45岁之间。
(三)材料报送方式
参加“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和“百名律师西藏行”专项公益活动律师事务所、律师应分别填写《“1+
联系人:李晓慧 81135132
周正阳 81135137
附件:1. 2019关于认真做好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工作的通知
2.“1+
3.百名律师西藏行报名表
海淀区司法局
2019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