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律师事务所:
按照工作惯例、结合今年工作安排,现将《律师事务所自查情况单》(见附件)发予各所,请认真填报,如实反馈有关问题,并于2019年3月15日前将该情况单反馈至我局律师执业监督管理科(双面打印并加盖公章)。
联系人:徐丹、高婧文
联系电话:010-81135127/010-81135128
报送地址:海淀区东冉北街9号金园国际中心1层西侧1008号海淀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
北京市海淀区司法局律师执业监督管理
2019年3月7日